“高校的教育公平遭受重創”:華促會反對最高法院在推翻在大學錄取中對種族的考量

【Chinese】 Affirmative Action Press Release 2

 

在今天(6月29日),最高法院裁定,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在招生中對種族的考量是違憲的,在最高法院右傾的情況下,這個判決顛覆了美國在過去幾十年爭議不斷的問題。

 

華人權益促進會(CAA) 對最高法院在「學生爭取公平錄取」(SFFA)訴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案件中推翻在大學錄取中對種族的考量判決表示沮喪和反對。

 

高院的判決重創了高等院校創造真正的教育公平的能力。然而,重要的是要認識到,該判決嚴格被限於在大學錄取中對種族的考量,而沒有限製有針對性的外展和招聘等其他的重要舉措,或確保(學校有)更多樣化背景的教職員工和學校領導層。

 

公眾和亞裔社區必須知道,這起訴訟是由反民權訴訟律師愛德華·布魯姆(Edward Blum)發起,其目的很明確,就是要瓦解幾十年來為有色人種學生取得的進步。 

 

由於最高法院的右傾,布魯姆現在已經阻礙了有色人種學生獲得教育的機會。我們發現,布魯姆也是2013年訴訟案的幕後推手,該訴訟案取消了1965年《投票權法案》(Voting Rights Act)中的一個關鍵部分。

 

華促會希望明確指出,愛德華·布魯姆並不代表亞裔社區

 

五十多年來,華促會將平權行法案作為一個重要的政策工具,推動華人在教育和其他領域獲得的公平和平等。這項工作包括1974年關鍵的劉訴尼古拉斯一案(Lau v. Nichols),該案確保了中文為母語的學生在公立學校接受母語教育的權利,並在1980年代揭露和糾正了加州大學對亞裔學生的歧視。

 

無論是在過去還是現在,亞裔都從平權法案的政策中受益,並一直支持平權法案的相關政策。

 

鑒於這一判決,華促會呼籲所有高等院校從校園生活的各方各面積極支持學生,確保種族的公正性。這包括取消在本科招生中參考帶有種族偏見的SAT和ACT標準化考試成績,消除排斥有色人種學生的傳統錄取方式,為低收入學生提供財政支持,以及加強對代表性不足的學生群體的定向招生工作等。

 

請掃描下方二維碼或使用鏈接,簽署請願書,確保高校繼續延續公平的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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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必須記住,這一判決不以平權法案而結束。當我們和我們所有的社區一起獲得正義和自由的時候,鬥爭才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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