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畢業於哈佛的亞裔,平權法案幫助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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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華促會的教育公平項目經理陳珊妮(Sally Chen)在《洛杉磯時報》(LA Times)發布的文章。陳珊妮在2019年畢業於哈佛大學,之後在華促會幫助三藩市的低收入華人群體。封面圖來源:nytimes。


最高法院在10月底開始聽審兩個案件的辯論,並可能由此決定高等教育中平權法案平權法案的命運。2018年,我親歷其中一個案件,在學生爭取公平錄取的學生對哈佛大學的起訴案(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v. Harvard)中,我向聯邦法官作證,證明了平權法案在我的生活中和對亞裔群體的重要性。


我是英語能力有限,工人階級華人一代移民的女兒。我出生在華埠的醫院,在舊金山的下諾布山(Nob Hill)長大。我的父母在餐館工作,工資很低,一家六口人只能勉強維持生計。我們住在一方狹窄的一居室公寓裏,和城市的其他從事體力工作與低收入的人群住在同一個小區。


陈珊妮在支持平权法案的集会中,图源:thecrimson


在我還沒有成年的時候,我就幫助我的家庭翻譯和發聲。在我家裏,我和我的兄弟姐妹是第一代從大學畢業的人。在我申請哈佛大學的個人陳述中,我寫道,這些經歷如何塑造了我的激情,使我的工作能夠幫助有類似經歷的處於掙紮中的人。


我於2015年開始在哈佛學習。在第一年裏,我很難受,很想家,但我最終在我的民族研究學課上找到了學術的精神家園,並通過與種族平等有關的學校組織找到了更廣泛的歸屬感。在2017年的一次學生活動會上,一位朋友分享了如何根據《家庭教育權利和隱私法案》(Family Educational Rights and Privacy Act)提出申請,查看自己的錄取檔案。好奇心和揮之不去的自卑促使我測試了這個過程。


教務處給了我45分鐘的時間來查看自己我的檔案。招生辦的人在我的個人陳述中看到了我的觀點的價值和真實性:「她被歸類為低收入,父母是臺灣人,情況類似於拉夫·艾莉森(Ralph Ellison)與威廉·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筆下的外人困境。」雖然我的考試成績遠非完美,但他們認為我有潛力做出「對大學的貢獻」,這將是「真正不尋常的」。


我受益於一個考慮到種族和種族主義影響的錄取過程。我的故事不能用脫離種族的方式來表達,在哈佛案中,我的錄取文件被用作證據,以說明這一點。平權法案的好處也體現在我的課堂經歷中,我有機會向那些與我的背景截然不同的同學學習。


畢業後,我收拾好行李,搬回老家那間一室一廳的公寓,決心開始工作。白天,我在多種族聯盟中為能夠幫助移民工薪家庭的政策而工作,如幫助有色人種群體的勞動力培訓。晚上,我繼續以客戶的身份在復雜的系統和項目中穿梭,通過亞裔美國人的非營利組織申請負擔得起的住房,並帶我的父母去中國城的接種點接種新冠疫苗。做這項工作——-幫助我自己也為他人——讓我希望有一天每個人都能分享這樣的信念:一個更加公平和包容的社會是一個更好的社會。


我在成長過程中目睹和經歷的不公正現象仍然滲透到我們的生活中。最高法院不應該終止平權法案。美國需要更多這樣的項目和政策,以解決人們在這個國家面臨的不平等問題。


一些人指出,亞裔美國人是 “模範少數族裔”,他們在精英大學裏有很好的代表性,這被表述為等教育中不需要有種族意識的政策的理由。最高法院的一個案件的原告指控哈佛大學歧視亞裔申請者,盡管在下級法院,沒有發現任何這方面的證據。我只是眾多亞裔學生和校友中的一員,我們相信大學的種族考量政策有助於我們的錄取,並使我們的教育變得更好。


亞裔美國人需要平權法案並從中受益。近70%的亞裔美國選民支持平權法案,而在像加州這樣的州,平權法案自1996年起被禁止。但大學在沒有該計劃支持的情況下,仍然一直在努力提高學生群體多樣性。


平權法案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它為那些本來會被排除在外的人打開了大門,也因為它讓人們認識到,每個人都能從不同的觀點中獲益。


平權法案承認我們的教育系統是不公平的,而幫助糾正其不公平的法律是必要的。如果最高法院像許多人預測的那樣終止平權法案,我將是其最後的受益者之一。而我會將繼續努力幫助那些像我一樣的人,他們理應獲得一個優質偉大的教育所能提供的機會,而他們也將把這種優待傳遞下去。


原文鏈接:

https://www.latimes.com/opinion/story/2022-10-25/affirmative-action-supreme-court-asian-ameri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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