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和司法之间的博弈|今日美政(附音频)
在美国所谓修宪,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权力,实际上几乎不可能。在美国开国之初,杰斐逊曾经提出过 “权力是属于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他根据一代人大概是 20 年时间,提出每 19 年国会讨论并修改一次宪法。杰斐逊说:“如果宪法得到更长时间的执行,宪法就成为暴力的法律,而不是权利的法律——因此可以说,每一代人事实上都有宪法的废止权,惟其如此才得以自由。宪法或法律明文限定在19年。” 这一提法今天看上去有些极端,但依然是一种非常值得借鉴的思想。
在美国所谓修宪,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权力,实际上几乎不可能。在美国开国之初,杰斐逊曾经提出过 “权力是属于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他根据一代人大概是 20 年时间,提出每 19 年国会讨论并修改一次宪法。杰斐逊说:“如果宪法得到更长时间的执行,宪法就成为暴力的法律,而不是权利的法律——因此可以说,每一代人事实上都有宪法的废止权,惟其如此才得以自由。宪法或法律明文限定在19年。” 这一提法今天看上去有些极端,但依然是一种非常值得借鉴的思想。
突然之间,一个接一个的英国内阁官员交了辞呈走人,辞职人数创了历史纪录。大多数观察家认为英国首相 Boris Johnson 面临着他本人到目前为止最大的政治危机,不排除他被迫辞职下台的可能性。
美国国务院的表态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会密切关注情况的发展。出于隐私的考虑,我们不再就此问题发表看法。” 双方很可能进入秘密会谈中。我祈祷这两位美国志愿兵战士能够获得公正和仁慈的对待。
那些不原意睁开眼睛看事实的人,愿他们在自己信念中,找到心灵的宁静。但我想,如果要达到即保卫自己的拥枪自由,又能面对这些死于大规模枪击案的无辜的人们。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些死于枪击案的人们,只能被看作所谓他们保卫 “自由” 的代价了。
美国最高法院连续做出两起引起严重争议的判决之后。很多人会开始产生一些问题:为什么只有在美国才会发生这种最高法院可以对议会立法做出审查,而公众却对最高法院完全无法监督和制衡?世界其他文明国家是怎么做的?谁来制衡最高法院?我们总是听说世界上有两种司法系统,海洋法和大陆法,到底是怎么回事?海洋法好像是按之前的判例作为法律依据的,那为什么美国最高法院又有权来推翻之前的判例?等等这些问题,对于我们普通民众来说,经常容易一头雾水。
循先例是美国司法中的一个重要价值。这也是为什么本次最高法院连续推翻两个良好执行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得到大多数民众支持的法案和判例,会引起如此大争议的原因之一。我们不用去避讳这样一个事实:这一次判决,即违反美国的惯例、又违反大多数民众的意愿,其根本动力,来自几个保守派大法官个人的宗教信念,是美国司法权的一次滥用。
读历史的时候,我们总有这样一个感觉。一个伟大的王朝,往往其覆灭的种子,在其王朝诞生的时候,就种下了。伟大的美国,会不会也是这样一种情况呢?愿上帝保佑美国。
所以我认为在现代社会持枪自由,绝不是一种保护公民自由的主要的因素或者说能力,而恰恰是这种枪支泛滥,是导致了一个社会自由度会下降,因为你的安全都没有了。安全没有了,你的自由从哪来?对吧?没有安全感的这样一种自由,那个也是不完整的自由。
法国这个半总统制的复杂政体之上,又叠加上了一个议会制中才有的少数党政府现象。马克龙想要顺利执政,他的政党联盟就必须要再和另一个小政党联合执政,以使得自己的席位总数超过 289。这样,才不会发生了美国的所谓跛脚总统现象,即总统和议会完全对着干,双方都处于瘫痪状态。
从法理上来说,一个美国州要独立,唯一的办法是修宪。就是在宪法中加入一个修正案来允许它独立。这要求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同意,然后再加上 38 个美国州(四分之三美国的州)的州议会批准才行。开什么玩笑?今天美国连堕胎和控枪这么现实的问题都无法通过修宪来解决。
确实应该严控枪支严控枪支的管理,使得得到枪支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有犯罪记录的人和有精神疾病的人,他几乎无法得到枪支。这样的话,社会对付持枪犯罪的成本和机会就就会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