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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孔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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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移民之前的故土记忆,20世纪80年代是挣脱梦魇的光明年代。到美国之时,八十年代只剩下很短一截尾巴,我落地还晕乎乎找不着北,九十年代就来敲门了。
整个九十年代几乎都在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很美国,也可以说是非典型美国。毕竟社会之大,并非到处都是大学城的文化氛围。当然最非典型的美国是纽约,俨然悬浮于北美大陆的国际大都会,直白地说就是一个世界之都。
普林斯顿离纽约也很近。总之,我在美国前十年都在文化多元的地区生活,对种族问题感觉浅淡。小摩擦自然难免,大学城民风与大都会迥异,前者有涵养,后者是习惯了共处,大家都是“色盲”。
后来迁居大华府,搬入新居之日,仿佛也给新世纪剪彩。我知道,随着命运根须向足下泥土深处伸展,自己离故土越来越远了。大华府也很国际化,但我此前生活圈子都是在华人(尤其是文化人)中扎堆,来到华府始走进大社会,成为首都上班族。这时美国的面目更逼真了。
在这里,我学习与种族多元的同事相处,开始走进别人的文化圈子。这种接触让我更关心美国的历史文化,入籍考试前死记硬背公民基本知识,那时是为“应试”而临阵磨枪,没打算真去钻研。后来感受不同了,是真心要填补自己的知识空缺。这种心态很重要,否则在美国一辈子也只是“永远的外人”。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对我的思想留下永久刻痕,而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对在美华人则同样有着磨蚀不去的记忆。
不堪回首的年代
1873年世界金融危机是前奏,金矿淘空,横跨东西部的大铁路贯通,大量华工不再是美国乐意接纳的人。白人与华人的摩擦被无限放大,或许可以这样说,与华人冲突最激烈的那个群体是次等白人——在那个年代,美国也有等级观念,爱尔兰人并不被视为正宗白人,他们和华工一样,是淘金和修大铁路的主力。哪怕与华人有矛盾,却要承认他们同样属于遭受不公欺凌的一群。
经济低迷加剧了劳工群体的内卷,使得人性也进入衰退。这21世纪头二十年美国全球化造成蓝领阶层巨大精神失落的情况近似,利益板块开裂和重新拼接,打开了仇恨和暴力的闸门。
犹记得全球化热潮之际,托马斯·弗里德曼为这个新时代描绘美景《世界是平的》,资本与制造业浩浩荡荡流入向低成本、低薪酬、低环保、低保障的国家。这就像18世纪淘金热和修建东西大铁路时,美国敞开国门接纳华人来美。
那时,第二次鸦片战争签署的屈辱条约《中美天津条约》被废除,中美签订新的《蒲安臣条约》,给予大清国最惠国待遇,中国人根据《蒲安臣条约》无需签证即有自由进出美国旅游、贸易、永久居留的权利。
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出身于哈佛法学院,是个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又是坚定的废奴主义者。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一名“白左”。1861年,林肯总统提名蒲安臣出任驻华大使。以他名字命名的《蒲安臣条约》,让中美两国共享长达20年蜜月期。恰与清朝“同治中兴”洋务运动最成功的前20年同步,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全球化”在一个多世纪前初试啼声。
华人是美国建国史的一部分,更是西部开拓史的重要篇章。纪录美国诞生与成长的史诗片集《我们的故事》(America: The Story of US),特别提到华工的勤奋、学习技能的聪明以及不避艰险。
加州淘金潮是美国经济大繁荣的一个重要声部,也夯实了旧金山晋身美国大城市的基础。到了19世纪七十年代,淘金热退潮,大批华工转投东西大铁路基建,也带旺了服务行业,旧金山的餐馆、洗衣店、杂货店、餐馆和洗衣店差不多都由华人经营。
到了19世纪八十年代,情势已变。经济不景,美国主体族群的心理阴影便怒气冲冲地寻找宣泄口,嫌弃、仇视、打压边缘族群是随着社会变化的伴生现象——这在今天依然一样。
海耶斯任美国总统,安吉尔被委任驻大清国公使,废止《蒲安臣条约》,取消中国公民自由进入美国的权利,这就是1880年的《安吉尔条约》。19世纪八十年代是以此为不祥标记开始的。而《排华法案》是1882年《移民法案》、1888年《斯科特法案》、1892年的《吉尔里法案》几个法案之统称。从时间线去看,排外与种族歧视贯穿整个八十年代。
《排华法案》是美国历史上首次针对特定族裔的立法,岂止华人不得入境美国,连已在美居住的华人也禁止取得永久居留和公民身份。史家会记下这耻辱的一笔,同时也会记住,当时孤立无援的华裔,仅有的声援是来自另一少数族裔——非裔。宪法第十三、十四、十五修正案,已让非裔拥有一定的话语权,虽然依然处于边缘。但除了他们,还有谁为华裔发声?对了,还有“白左”先驱,废奴就是他们推动的。
益和案的时代背景
前一阵看了Netflix关于美国民权史的纪录片,里面特别提到华人黄金德和益和案。我写过黄金德的故事,益和案也引起我的兴趣——
主人公李益(Lee Yick)是旧金山益和洗衣店东主,他已开业经营22年。阴霾重重的19世纪八十年代,排华浊浪是以1980年旧金山市第56条法规开始的。该法规第一条——“任何个人或多人在未事先获得三藩市市和县的公司范围内建立、维护或经营洗衣店均属非法。但设在砖石建筑内的除外。”这是针对华人而度身定制的恶法。
那时旧金山有近八万华人聚居,每十个旧金山市民就有一个是华人。其中居住湾区的华人就有三万,今天是最昂贵的地段。1880年旧金山共有320家洗衣店,其中240家由华人开设。华人不论做劳工还是经营生意都相当成功,在经济繁荣年代,政客会交口称赞华人贡献,尤其自成一统的缴税华人很少占用政府公共支出。但经济不景时,就对华人看不顺眼了。
旧金山湾区的房屋无论住宅还是营业场所,绝大部分是木质建筑。按照市政府新颁布的法令,洗衣店建筑必须是砖石建筑,不能使用木质建材,否则不批准营业,理由是防火安全。而全市320家洗衣店,超过95%都是木质结构。这个市政法规的第三条是“任何人违反本法令的任何规定,将被视为轻罪,一经定罪,将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的罚款,或处以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监禁,情况严重者或两者并罚。”
19世纪八十年代一千美元,担当于现今三万美元还多。如此一来华人洗衣店,将难以为继。该年度有200间华人洗衣店需要更新营业执照,却有199间申请续期被旧金山市监管会拒绝,理由是“没有达到法律要求”。仅存一间华人洗衣店,店主登记注册名字是Mary Measles,被以为是白人。后来监管会亡羊补牢,华人店主全部都拿不到营业执照。
这是十多年后(1897)北卡威明顿(Wilmington)事件的前奏,当时南方港口城市威明顿黑人商业区一派繁荣,却被红眼病的种族主义者抢掠和纵火摧毁。再过廿多年(1921),俄克拉荷马州塔尔萨有“黑人华尔街”之称的富裕黑人社区,被成千白人种族主义暴徒夷为平地——这是历史悲歌!
值得后世纪念的民权先贤
历史告诉美国人,首先被以国家与法律名义歧视和排挤的族群,是华人。
旧金山未获执照续期两百家华人洗衣店,只有49家关门,仍有151间不动声色照样营业,益和洗衣店东主李益是沉默抵抗的领军人物。市政府派出警察上门抓人移交法办。法庭判决李益无牌营业罪名成立,罚款10元。
李益继续抗争,拒付罚款,也不关门停业,于是再被拘捕。这回被判入狱十日,之后不交罚款,每天追加罚款一元。李益聘请律师麦卡利斯特(Hall McAllister)上诉,入禀加州高等法院,却败诉。
李益是条铁骨铮铮的硬汉,宁愿入狱也不交罚款,更联合200名华人起诉市政府。天助自助者,李益的犟脾气又激发了律师麦卡利斯特的“白左”脾气,他联合法律界志同道合的两位律师,誓把案子打上美国最高法院,指控旧金山市政府“为打压华人而蓄意通过种族歧视法规”,要求高院就此举是否违反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作出裁决。
益和案就此升级为具有司法史重要意义的宪法官司。1886年4月美国最高法院开庭辩论,代表加州政府的大律师提出三条法理——
其一,旧金山市政府制定新法规,目的是为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条文没有关乎歧视的字眼,更非以华人为打击对象。
其二,加州拥有自主州权,联邦政府和最高法院无权介入加州地方事务。
其三,在旧金山居住的华人,并非美国人,而是大清帝国公民,无权在美国要求得到与美国公民的同等待遇。
代表李益的律师麦卡利斯则力证,旧金山市新法实质上就是专为针对华人而设。证据俱在,所有华人洗衣店申请续期营业执照全部被拒,而非华人开设的洗衣店同样是木质结构的建筑,却全部获得续期批准。这种涉及种族歧视的恶法,与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明显抵触。
九大法官听过庭辩,以9:0一致裁定李益胜诉。马修斯Stanley Matthews大法官执笔写判决书,头一句是:“上诉人来自大清国,于1861年来到加利福尼亚,在本案审理时仍然是大清国臣民。”(petitioner is a native of China and came to California in 1861, and is still a subject of the Emperor of China.)
判决书着重提到一个事实:旧金山市政府称该法令目的在于防火,但益和洗衣房却是防火模范店铺,消防局每次检查都顺利通过,而且洗衣店并非位于人口密集的火灾隐患区。判决书这样写——
这些居民赖以维生的生意并不存在公共危害性。约两百余店家申请营业执照续期,均被旧金山市监管会恶意驳回,而所有被驳回的申请人,全部是华人。而其他八十家非华人申请者,情况与华人洗衣店相似,却被批准继续营业,这种不公平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如此不公平的法律和行为是非法的。
判决书废止了旧金山恶法,所有尚在审判的华人洗衣店非法案件,立即撤案,因为此类案件而被关押的华人必须立即释放,不得延误。对原告李益的囚禁是非法的,立即无条件释放。
这份判词精彩之笔在下面这些文辞,这将不断被后来民权诉讼的庭上律师与法官引用——
“尽管从法律文字从表面来看是中立的,但公权机构在实际执行时,却持邪恶眼光和不平等的手段,而实行非法的种族歧视,实质违背了正义原则,这是美国宪绝对禁止的。
宪法第14修正案,并不限于保障美国公民,它清楚注明,任何州不允许未经正当司法程序而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亦不允许拒绝任何人在审判中应受到的平等待遇保障。
对所有在美国境内的审判,无论任何种族、肤色、国籍,这些条款在审判时都是通用的,而法律的平等保障,就是平等法律保障的誓言。”
益和案堪称后世民权诉讼案件的模范判例,也成了美国法学院必修案例。益和案过去一百年之后,旧金山市政府1983年为表彰和纪念华人民权先驱李益,将一所公立学校命名为益和小学(Yick Wo Elementary School)。他的名字和黄金德一样,不但被华人铭记,更继续荫佑全体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