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直播死刑处决,是强力威慑还是文明倒退?

屏幕框中的司法天平与围观者剪影,AI生成概念插画。

作者:嵇伟|评论|原稿日期:2026年10月11日

美国拟公开直播哈桑的死刑执行,引发关于威慑、司法程序与人的尊严的争论。本文讨论公开展示行刑的社会影响,不预设死刑存废的答案。

图1|司法与直播传播的概念插画。画面中的天平和屏幕为象征性元素,不对应具体法庭、案件或行刑现场。来源:OpenAI 图像生成工具制作,AI生成。

公开直播行刑的争议

最近,美国两起与死刑执行有关的事件让我震动。一起是田纳西州死刑犯克里斯塔·派克在接受两剂执行死刑所用药物后仍然存活;另一起是美军计划于12月3日以行刑队枪决尼达尔·哈桑,国防部长并提出公开直播行刑过程。[1][2]

死刑的存废涉及各国法律制度及其国际人权义务。这里我不讨论是否支持死刑,而只讨论公开执行死刑和向公众直播行刑过程的问题。

10月8日,美国国防部长皮特·赫格塞斯表示,将让公众能够观看哈桑的行刑过程。此前,美国总统特朗普(川普)已批准以行刑队执行哈桑的死刑,行刑日期定为12月3日。不过,批准执行死刑与最终批准公开直播是两个不同的决定;截至本文原稿写作时,直播安排仍有变数。[1][3]

2009年11月5日,哈桑(Nidal Hasan)在得克萨斯州胡德堡军事基地开枪,造成13人死亡、32人受伤。遇难者包括军人及平民,并非全部是士兵。2013年,美军军事法庭判处哈桑死刑。[1]

如果按计划执行,这将是美军自1961年以来首次执行死刑。将行刑过程向公众直播的提议,则引发了有关法律、伦理与公共传播的争议。[1]

人权组织、宗教人士和部分美国政界人士反对公开直播行刑。他们担心,国家将处决过程变成公开展示,会损害人的尊严,并把司法惩罚转化为供人围观的景观。[4]

赫格塞斯及支持者则认为,公开展示行刑能够让公众看到严重犯罪的后果,并对潜在袭击者产生威慑。[1]

强力威慑需要证据

强力威慑论的信奉者很多,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也曾利用公开杀戮及其影像传播,展示力量、控制公众并恐吓对手。在其扩张期间,该组织在叙利亚和伊拉克部分地区实施公开处决,强迫居民围观,并将影像传到网上。国家司法与恐怖组织的杀戮性质不同,但暴力影像的传播效果,同样值得警惕。

2014年8月至10月,IS曾发布处决西方记者和人道主义工作者的影像,遇害者包括美国记者詹姆斯·福利(James Foley)、史蒂文·索特洛夫(Steven Sotloff),以及英国人道主义工作者戴维·海恩斯(David Haines)和艾伦·亨宁(Alan Henning)。

讨论公开处决,应区分实际发生的事件、法律规定和可核实的统计,不能把三者混为一谈。国际特赦组织在2025年度统计中,记录了至少17人遭到公开处决:伊朗11人、阿富汗6人。这些数字是该组织掌握的已知记录,并不代表全球实际总数。[5]

公开处决的支持者相信,让公众目睹严厉惩罚可以产生警示作用。但这种主张能否成立,需要经验研究的支持,不能只凭行刑场面的冲击力判断。

塔利班重新掌权后,阿富汗再次出现公开处决。国际特赦组织记录的2025年6名公开处决者,说明这种做法仍在延续。[5]

关于朝鲜公开处决的报道,也见于人权报告和脱北者证词。不过,由于独立调查和现场核实受到限制,具体案件和年度人数应谨慎引用,不能把证词或未经独立核实的报道当作已确认的完整统计。

我的故乡也曾长期强调以严厉惩罚形成威慑。读大学时,同系同级有一位同学陈小蒙,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儿子。根据我的记忆,1986年2月,36岁的陈同学与前市委副书记的儿子及另一人,因强奸罪、流氓罪被判处死刑。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某大报工作。记得公审陈同学一案那天,报社跑司法线的记者知道陈是我的大学同学,就叫我一起去公审大会。会上宣布三人被判处死刑,随后将他们押往行刑地点执行。一些参加公审大会的人跟去了行刑现场。我不愿在任何情况下观看一个人被杀死,因此拒绝了同事的邀请。

围观可能带来的冷漠与暴力

在我接触的人和听到的评论中,这起被视为向高官子弟“杀鸡儆猴”的案件,并没有产生人们期待的震慑效果。这是我的个人观察,不能替代对犯罪率和刑罚效果的系统研究。后来,公开宣判、押赴刑场等做法逐渐淡出了我在故乡的生活经验。

美国最后一次公开执行死刑发生于1936年。此后,死刑见证通常限于获准到场的特定人员。有限见证与面向所有人的公开直播,传播范围和社会影响显然不同。[4]

因此,美军此次提出向公众直播行刑,并不只是改变见证方式;它还可能把一次刑罚执行转化为大规模传播事件。

法律判决的目的是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并通过正当程序实现司法公正。而将执行过程现场公开直播,则额外增加了一个目的,就是让人们观看一个人如何被国家处死。

那么,如果公众亲眼看到犯罪者最终受到的死亡惩罚,是否会因此更加畏惧和尊重法律,不敢犯罪了呢?现场公开直播究竟能带来哪些实际的公共安全效益?

现有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公开展示处决能有效减少恶性犯罪。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2012年的报告指出,当时有关死刑与凶杀率的研究,无法可靠判断死刑会使凶杀率增加、下降还是保持不变。该报告讨论的是死刑的一般威慑效果,并未直接研究网络直播处决。对直播的额外威慑作用,更不能轻易作出肯定结论。[6]

此外,当国家展示剥夺罪犯生命的过程时,还极可能改变公众对暴力的态度。当执行死刑成为公众观看的事件时,人们关注的焦点可能从法律判决、司法程序和受害者权益,转移到行刑的方式、现场的画面、以及一个人死亡的瞬间。有些人甚至可能抱着好奇心观看,把它当作一种阴暗的娱乐。

图2|屏幕前的围观
图2|屏幕前的围观。匿名观看者面对发光屏幕的场景,以象征方式呈现观看行为与他人处境之间的距离;不对应真实人物、新闻事件或行刑现场。来源:OpenAI 图像生成工具制作,AI生成概念插画。

当公众频繁接触此类画面时,也可能逐渐对他人生命被剥夺无动于衷。鲁迅的小说《药》写过这种冷漠:华老栓在黎明前出门,到刑场附近买蘸着被处决者鲜血的馒头,试图用它治好儿子的病;围观者则将他人的死亡当作谈资和热闹。这是对小说情节的概述,而非原文引述。

惩罚犯罪与维护人的尊严

10月10日是世界反对死刑日。教皇利奥十四世在官方账号@Pontifex上发文,重申反对死刑的立场。他认为,维护公共利益、实现正义并不一定要诉诸死刑;有效的拘禁制度可以保护公众,同时保留罪犯获得救赎的可能。这是对帖文的意译。[7]

这段帖文没有点名哈桑或派克的案件,其立场针对的是死刑本身。本文关注的公开直播问题,与死刑存废相关,但不能混作同一个问题。

9月30日,田纳西州尝试对50岁的克里斯塔·派克(Christa Pike)执行注射死刑。行刑人员按流程使用了两剂戊巴比妥后,她仍有呼吸和心跳,随后被送往监狱外的医疗机构。州惩教部门当天证实了转送就医的消息。[2][8]

派克因参与1995年杀害19岁同学科琳·斯莱默的案件,于1996年被判处死刑。行凶时,她18岁;同案男友作案时未满18岁,被判处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

她后来恢复意识。律师团队10月10日表示,她已出院并返回此前服刑的监所。其后续康复情况仍需持续关注。[9]

这次失败的行刑,再次引出执行流程及后续法律救济的问题。是否能够再次执行、是否改变刑罚,应由法院依照具体程序和证据处理;不能把改判写成已经可以预见的结果。

回到美军对哈桑尚未执行的死刑,以及公开直播行刑过程的提议。

美国海军退役四星上将威廉·麦克雷文在《大西洋月刊》撰文反对公开处决。他认为,极端分子追求关注,直播哈桑之死未必能阻止暴力,反而可能被用作宣传,或刺激新的袭击。这是他对潜在风险的判断,而非已经得到验证的因果结论。[10]

现代法治的一个重要理念,是国家即便面对最严重的犯罪,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限制。不能因为一个人犯下严重罪行,就不再让他享有任何基本尊严。尊重一个人的基本尊严,并不等于原谅他的罪行。反对公开展示犯人的死亡,也不等于否认他应该受到法律惩罚。

我对西部片《决战犹马镇》(3:10 to Yuma)印象很深。影片中,农场主参与押送一名被捕的匪首,冒险将他送上开往尤马的火车。让我震动的,是在危险和诱惑面前仍试图完成押送责任的坚持。电影当然不是法律史的证据,但它提醒我:面对严重犯罪,程序的价值仍然值得维护。[11]

10月10日,特朗普表示,将由他决定是否对哈桑的处决进行直播。因此,本文讨论的是一个尚未最终确定的直播提议。对我而言,无论刑罚如何执行,国家都应认真说明:把一个人的死亡过程展示给公众,究竟增添了什么公共利益,又将付出怎样的文明代价。[3]

资料来源

[1] ABC News 哈桑行刑及公开直播提议

[2] 死刑信息中心 派克行刑失败记录

[3] 华盛顿邮报 特朗普称将决定是否直播 2026年10月10日

[4] 美联社 公开行刑的历史及国际比较

[5] 国际特赦组织 2025年死刑统计

[6] 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 死刑与威慑 2012年

[7] 梵蒂冈新闻网 利奥十四世反对死刑帖文

[8] 田纳西州惩教部门 2026年9月30日公告

[9] CBS News 派克出院返回监所 2026年10月10日

[10] 威廉·麦克雷文 公开处决评论

[11] RogerEbert.com 决战犹马镇影评